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刘闾路1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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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240 | 修改时间:2016-11-09 14:53:50 | 浏览 1701 收藏 0
法院拍卖
资产介绍
标的名称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刘闾路1号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6)苏0202执第654号 房屋所有权证 BH1000241782 土地使用权证 20071059 标的所有人 无锡唯琼生态休闲农庄观光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不详 土地性质 国有出让 土地用途 智能大棚(农产品加工交易及相应配套设施)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本院拍卖、变卖房屋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籍有需求的竞买人请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咨询。 钥 匙 无 配套情况 含装潢 权利限制情况 1、 房产被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查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2、 房产抵押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五爱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3、 土地被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查封,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轮候查封 4 、土地抵押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6830.63平方米 土地总面积 8883.8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不详 房产年龄 不详 装修情况 其他介绍 发证日期2009年12月18日,钢结构,房屋总层数1;2幢分别为1049.74平方米、5780.89平方米。 (请注意土地用途,竞买人须自行向国土、住建、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1155.32万元 房产评估总价 房产外评估总价 费用总价 均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自行咨询 税费情况 均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自行咨询 其他费用情况 均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自行咨询 拍卖、变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视为标的物已经交付买受人。买受人须自行清场,并按照国家、省、市及当地规划、环保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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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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