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锦法拉制造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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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246 | 修改时间:2016-11-10 10:41:41 | 浏览 917 收藏 0
法院拍卖
资产介绍
拍品名称 江苏苏锦法拉制造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江苏苏锦法拉制造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1、工交仓储 2、国有出让土地。 备注 拍卖对象坐落于宜兴市新建镇庄林村 瑕疵情况 该公司土地使用权分两块,分别登记在原公司宇翔变压器配件有限公司和限公司江苏苏锦法律制造有限公司名下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所有权人为江苏苏锦法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建造年代约为2013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合计:7274.48平方米(无证面积7274.48平方米)。利用现状为工交仓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建筑物具体情况: 幢号1:门卫,无权证,实测建筑面积55.35平方米。砖混结构一层房屋,外墙贴墙砖,砖砌墙体,内墙涂料,琉璃瓦坡屋面,地砖地坪,铝合金窗,水电卫齐全。平均层高3.9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幢号2:办公楼1,无权证,实测建筑面积415.00平方米。砖混结构二层房屋,外墙刷涂料,琉璃瓦坡屋面,进户门为自动玻璃门,室内木质分户门,现浇混泥土楼梯、大理石踏面、不锈钢栏杆、木扶手、钢化玻璃挡板,一层公共区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磁砖,石膏板吊顶,二层公共办公室区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板吊顶,办公室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石膏板吊顶,每层均有卫生间,卫生间地面地面铺防滑地砖,墙面贴瓷砖到顶,扣板吊顶,水电卫齐全。平均层高4.8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幢号3:办公楼2,无权证,实测建筑面积423.56平方米。砖混结构二层房屋,外墙刷涂料,琉璃瓦坡屋面,进户门为自动玻璃门,室内木质分户门,现浇混泥土楼梯、大理石踏面、不锈钢栏杆、木扶手、钢化玻璃挡板,一层公共区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磁砖,石膏板吊顶,二层公共办公室区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板吊顶,办公室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石膏板吊顶,每层均有卫生间,卫生间地面地面铺防滑地砖,墙面贴瓷砖到顶,扣板吊顶,水电卫齐全。平均层高3.9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幢号4:铸造车间,无权证,实测建筑面积1653.12平方米,排架结构一层房屋,带行车梁,房屋主体承重为钢筋砼柱,实砌砖墙,预制板屋面,外墙面刷涂料;铝合金窗,夹芯板大门,水泥地坪,墙面和顶刷墙粉,必要的水电到位。房屋层高13.2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幢号5:车间2,无权证,无权证,实测建筑面积3559.97平方米,排架结构一层房屋,带行车梁,房屋主体承重为钢筋砼柱,实砌砖墙,预制板屋面,外墙面刷涂料;铝合金窗,夹芯板大门,水泥地坪,墙面和顶刷墙粉,必要的水电到位。房屋层高12.5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幢号6:无权证,厕所,砖混结构一层房屋,砖砌墙体,砼平屋面,内外墙混合砂浆底涂料粉刷,水泥地面。木门窗,房屋层高2.3米。实测建筑面积20.44平方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幢号7:无权证,宿舍,无权证,实测建筑面积971.87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房屋,琉璃瓦坡屋面,内外墙混合砂浆底涂料粉刷,现浇混泥土楼梯、大理石踏面、不锈钢栏杆,铝合金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卫设施齐全。一层作为成品仓库使用,平均层高3.4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幢号8:无权证,配电间,砖混结构一层房屋,砖砌墙体,琉璃瓦坡屋面,外墙贴装饰墙砖,内墙涂料粉刷,水泥地面。铝合金门窗,房屋层高3.6米。实测建筑面积175.18平方米;保养较好,根据其结构、使用年期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90%。 附属设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泥场地 ㎡ 4538.21 2 铁艺围墙 ㎡ 85.00 3 围墙 ㎡ 318.39 4 花坛墙 m 266.80 5 厂区东门墩 ㎡ 40.00 花岗岩贴面 厂区西门楼 ㎡ 56.70 砖墙 彩钢板车棚 ㎡ 148.24 彩钢板顶,钢管立柱 混凝土水塔 座 1.00 约10立方米 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苏锦法兰制造有限公司,土地登记面积为627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3年7月3日。,宜兴市宇翔变压器配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变更为江苏苏锦法兰制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未变更),土地登记面积为528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4年10月24日。,宗地权属完整,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水文、地质条件一般。 拍卖对象机械设备为行车、加热炉、气柜、变压器等。 2.限购情况;因土地系工业用地,个人购买不能直接经营,使用权限受限。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所在地法院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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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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