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峰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环保创业园, 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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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342 | 修改时间:2017-03-20 15:27:25 | 浏览 750 收藏 0
法院拍卖
资产介绍
拍品名称 江苏峰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江苏峰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所有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1、工交仓储 2、出让 抵押情况 瑕疵说明 1、其中办公楼318、319室及大车间10间租期为201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办公楼203、205、206、208及大车间7件租期为2016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28日;办公楼315室及小车间2间租期为2016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26日;办公楼307室租期为2016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0日,大车间5间租期为2016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0日;办公楼313室租期为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其他租赁均已到期。 2、本院不负责涤除租赁,买受人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事宜或另行诉讼解决租赁问题。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江苏峰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坐落于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环保创业园,有证房产共2幢,合计建筑面积6052.68㎡,设计用途:工交仓储;本次拍卖还包括宗地范围内的5幢无证房产,现场勘察测量合计建筑面积5942.23㎡。土地证号:宜国用(2012)第16600231号,宗地统一编码:320282111029GB00049,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坐落:高塍镇胥井村环保创业园,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15333.3㎡,终止日期2059年9月29日。其中,房屋主要为生产厂房、办公楼及配套附属用房,水电齐全,于2012年建造,维护保养使用状况较好;厂区内附属设施包括水泥场地、围墙等。 限购情况:因土地系工业用地,个人购买不能直接经营,使用权限受限,请意向买受人联系本院咨询。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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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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