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拍卖】江苏旭丰电缆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联系咨询方式:宜兴市人民法院 0510-87963654/0510-87963790 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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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431 | 修改时间:2017-07-04 10:33:39 | 浏览 1792 收藏 0
法院拍卖
资产介绍
拍品名称 江苏旭丰电缆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江苏旭丰电缆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1、工交仓储 2、出让 抵押情况 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瑕疵说明 有租赁,承租人分别为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租赁期间2013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租金30万元,租金已付清);承租人钱小锋、余盛(租赁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租金50万元,租金付至2016年),以上资产租赁情况由买受人买受后另行主张权利,本院不负责交付。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江苏旭丰电缆有限公司位于官林镇丰义村,房屋建筑总面积为20289.43m 2,其中有证房屋面积20172.43m2,无证厂房面积117m2,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幢:车间1 ,所有权证号E0004542号,设计用途:工业、交通、运输,登记建筑面积为9274.23 m2,为一幢局部三层排架结构房屋,共三跨,单跨跨距18米,砖砌墙体,外墙防水涂料,内墙涂料,铝合金窗,水泥地坪,檐高16米,预制人字屋架,大型屋面板屋顶,有2架行车,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80%。 第二幢:办公楼,所有权证号E0005690号,设计用途:工业、交通、运输,登记建筑面积为4717.15m2,为一幢五层钢混结构房屋,层高3.2米,建筑外立面贴墙砖,进户门为自动玻璃门,室内木质分户门,现浇混泥土楼梯、大理石踏面、不锈钢栏杆、木扶手、钢化玻璃挡板,一层公共区地面铺大理石地砖,墙面贴瓷砖,石膏板吊顶,二层至四层公共区地面铺地砖,部分墙面为玻璃墙,部分墙面贴瓷砖,石膏板吊顶,部分办公室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石膏板吊顶,部分办公室地面铺复合地板,墙面刷乳胶漆,石膏板吊顶,每层均有卫生间,卫生间地面地面铺防滑地砖,墙面贴瓷砖到顶,扣板吊顶,水电卫齐全,五层为毛坯状态,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80%。 第三幢:仓库,所有权证号E0004074号, 设计用途:工业、交通、运输,登记建筑面积为486.08 m2,为一幢一层混合结构房屋,砖砌墙体,外墙防水涂料,瓦坡屋顶,铝合金窗,砼地坪,层高4米,保养一般,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62%。 第四幢:老办公楼,所有权证号E0004075号,设计用途:工业、交通、运输,登记建筑面积为443.29m2,为一幢二层混合结构房屋,砖砌墙体,外墙贴条纹砖,内墙刷白色涂料,铝合金窗,水泥地坪,层高3米,保养一般,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62%。 第五幢:车间2,所有权证号E0004072号,设计用途:工业、交通、运输,登记建筑面积为3228.43m2,为一幢一层排架结构房屋,共两跨,单跨跨距18米,砖砌墙体,外墙防水涂料,内墙涂料,铝合金窗,水泥地坪,平均檐高9米,预制人字屋架,大型屋面板屋顶,有行车,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72%。 第六幢:车间3,所有权证号E0004073号,设计用途:工业、交通、运输,登记建筑面积为2028.25m2,为一幢一层排架结构房屋,共两跨,单跨跨距18米,砖砌墙体,外墙粉水泥砂浆,内墙涂料,铝合金窗,水泥地坪,檐高10米,预制人字屋架,大型屋面板屋顶,有行车,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80%。 第七幢:门卫1,无证,建筑面积约为45 m2,混合结构,平屋面,砖砌墙体,外墙贴墙砖,内墙涂料,地砖地面,铝合金窗,层高2.8米,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80%。 第八幢:门卫2,无证,建筑面积约为34 m2,混合结构,平屋面,砖砌墙体,外墙贴墙砖,内墙涂料,地砖地面,铝合金窗,层高2.8米,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80%。 第九幢:门卫3,无证,建筑面积约为18 m2,混合结构,平屋面,砖砌墙体,外墙贴墙砖,内墙涂料,地砖地面,铝合金窗,层高2.8米,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80%。 第十幢:厕所,无证,建筑面积约为15 m2,混合结构,平屋面,砖砌墙体,外墙水泥砂浆,内墙部分贴瓷砖,层高2.8米,保养良好,根据其结构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其成新率为66%。土地使用权面积:16757.5 m2、8904 m2; 限购情况:因土地系工业用地,个人购买不能直接经营,使用权限受限。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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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君
他还未开通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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